重人科办〔2022〕39号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2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激励广大教职员工忠实履行国家教育职责,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在第38个教师节来临之前,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评选范围
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原则上应为二级学院专任教师、辅导员、实验员、管理干部。“优秀教育工作者”原则上应为二级单位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等。
(二)评选名额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每次评选名额以本单位参评人数为基数。优秀教师表彰指标为:原则上内聘教师为8%(其中专职思政课教师为10%)、外聘教师为5%;优秀教育工作者表彰指标为:职员为5%,工人为3%。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师德高尚,为人师表。
2. 热爱教育事业,认真履行教师职责,严格遵守教师工作规范,教书育人,言传身教。
3. 模范遵守党纪、法律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 教学态度认真,积极主动承担教学任务,完成本学年额定教学工作量。
5. 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成绩显著;或者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成果,具有显著的科学价值或者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6. 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优秀教育工作者
1.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理论水平。
2. 热爱本职工作,模范履行岗位职责,能正确贯彻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奉献精神,工作勤奋。
3.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围绕岗位积极开展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积极为教学、科研和师生员工服务,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态度端正,有良好的服务意识。
4. 在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勇挑重担,有改革创新精神,在学校管理和建设中成绩突出。
5. 办事公道,作风正派,廉洁自律,无违纪现象。
6. 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选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
1. 有师德师风问题或学术不端行为。
2. 因出国、外出学习进修等不在岗,或学年内在岗时间少于十个月。
3. 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
4. 发生教学事故,或学生反映授课较差,调查后被通报。
5. 触犯国家法律或受到党纪处分。
6. 教风不端正或为师生员工服务意识差,态度恶劣,师生意见强烈。
7.其他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受到学校处理的。
三、评选程序
1. 按照评选条件,各二级单位在本单位内广泛征求意见,组织教职工民主推荐表彰候选人,并在本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2. 干部人事处会同相关单位对推荐出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进行审核并提出推荐意见。
3. 校务会审定优秀人员名单。
4. 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人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奖励办法
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发文公布优秀教师、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五、其他要求
1.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候选人推荐宣传动员,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激发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和师德修养,推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
2. 推荐工作本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要严格评审,认真把关,确保推荐对象符合条件、名副其实。
3.近2年已获得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但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其工作业绩酌情推荐。
4. 规范材料报送。二级单位对推荐申报材料要严格审查,相关材料请于6月30日前,报送干部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材料报送内容:
(1)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纸质文档);
(2)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
(3)各单位推荐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的宣传照(要求:彩色清晰电子照片,不戴墨镜),个人照片以“姓名+单位+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命名,并附上50字以内的人生格言,各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干部人事处师资科;
(4)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材料由单位收齐后统一交干部人事处师资科(工勤人员推荐表交干部人事处劳资科汪老师处)。
特此通知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2022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名额分配表
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24日
附件1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2022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推荐名额分配表
部 门 |
推荐名额 |
备注 |
总计 |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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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级干部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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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学生工作与就业处、保卫处、团委、财务处 |
1 |
党群工作部牵头组织推荐 |
2. 干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招生工作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教育信息化建设处、后勤处、资产处、图书馆、合川人文医院 |
1 |
教务处牵头组织推荐 |
3. 工商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管理学院 |
1 |
管理学院牵头组织推荐 |
4. 学前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 |
1 |
建筑与设计学院牵头组织推荐 |
5. 马克思主义学院、护理学院、艺术学院、体育学院 |
1 |
护理学院牵头组织推荐 |
二、机关管理人员 |
13 |
|
1.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部、党委统战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处(审计处) |
2 |
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 推荐 |
2.学生工作与就业处、团委 |
2 |
团委牵头组织推荐 |
3.保卫处、财务处 |
2 |
保卫处牵头组织推荐 |
4. 干部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教育督导与评估建设办公室、教师教育与职业发展处、招生工作处 |
2 |
科研处牵头组织推荐 |
5. 后勤处、资产处、合川人文医院 |
3 |
后勤处牵头组织推荐 |
6. 国际合作交流处、教育信息化建设处、图书馆 |
2 |
图书馆牵头组织推荐 |
三、各二级学院(含管理人员、专任教师、辅导员) |
95 |
其中外聘19个 |
1.马克思主义学院 |
5 |
其中外聘1个 |
2.工商学院 |
8 |
其中外聘2个 |
3.政治与法律学院 |
7 |
其中外聘2个 |
4.学前教育学院 |
4 |
其中外聘1个 |
5.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11 |
其中外聘2个 |
6.外国语学院 |
9 |
其中外聘1个 |
7.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
9 |
其中外聘2个 |
8.计算机工程学院 |
7 |
其中外聘2个 |
9.护理学院 |
5 |
其中外聘1个 |
10.管理学院 |
6 |
其中外聘1个 |
11.建筑与设计学院 |
6 |
其中外聘1个 |
12.艺术学院 |
13 |
其中外聘2个 |
13.体育学院 |
5 |
其中外聘1个 |
四、工人 |
8 |
|
1.保卫处、各二级学院守护 |
1 |
保卫处牵头组织推荐 |
2.学生工作与就业处 |
2 |
|
3.后勤处 |
4 |
|
4.党政办公室、图书馆 |
1 |
党政办公室牵头组织 推荐 |
附件2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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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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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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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片 (可上传生活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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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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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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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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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及 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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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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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龄(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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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服务或教育教学工作经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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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 表现 (200字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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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或管理服务业绩、贡献等情况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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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业绩 (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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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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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我单位审核, 同志符合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条件;并经本单位 年 月 日党政联席会研究、 年 月 日至 月 日公示无异议,同意推荐该同志为“2022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报送学校审定。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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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人事处 资格审查意见 |
经审核, 同志符合学校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资格条件;同意推荐该同志为“2022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候选人,报送学校审定。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意见 |
同意 同志为“2022年度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
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
注:双面打印
附件3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汇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
序号 |
推荐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 |
到校工作年限 |
申报类别 |
人生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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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5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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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人生格言限50字以内。
单位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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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党政办公室 2021年6月24日印发 |